受中储粮集团贵州分公司委托,2021年8月13日10:00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交易协调中心及联网的各省(区、市)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组织开展中央储备小麦竞价采购交易,请交易会员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官网(www.grainmarket.com.cn)登录“国家粮食交易平台→我要卖粮→参加竞价交易→政策性粮食轮换采购交易”参与交易。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重点提示内容详见加粗字体部分):
一、交易安排
1、交易时间:2021年8月13日10:00(周五)
二、品种、数量及要求
1、品种:小麦
2、产地:河南
3、生产年限:2021年
4、数量及标的分布:数量50000吨(标的信息请详见当期交易清单)
5、入库地点:中央储备粮遵义直属库有限公司习水分公司。地址:习水县三元村
6、价格类型:到库价(入仓费用由买方承担)
7、本交易安排为预公告,交易日的实际采购数量以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官网发布的交易清单为准。
8、本场报价梯度:5元/次
三、质量标准约定
1、质量要求:小麦(红麦占比≤5%);国标三等及以上,容重≥760g/L;杂质≤1.0%(基本无秸秆);水分≤12.5%;不完善粒≤7.0%;面筋吸水量≥185%;色泽、气味:正常;食品安全指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GB2761-2017)(其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呕吐毒素˃≤900μg/kg,黄曲霉毒素B1≤5ug/kg,玉米赤霉烯酮≤50ug/kg)。重金属含量不超国家标准(GB2762-2017)。
2、入库粮食必须符合上述相关指标,如水分超过13.5%,容重小于760g/L,杂质超过1.0%(或秸秆较多),不完善粒超过7%,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呕吐毒素)超过900ug/kg,面筋吸水量小于185%,黄曲霉毒素B1超过5ug/kg,玉米赤霉烯酮超过50ug/kg,重金属含量超过国家标准(GB2762-2017),达到其中任何一项的买方一律拒收。
3、扣量标准:水分超过12.5%,每超0.5%扣量1.0%,超出不足0.5%部分超多少扣多少。
4、所发粮食必须是2021年产,严禁掺杂陈粮,如发现新陈粮混合,买方拒收,所有责任由卖方承担。运输损耗由卖方承担,结算数量以买方库内实际过磅数量为准。
四、交易保证金标准及汇款
保证金220元/吨(履约保证金200元/吨、交易保证金20元/吨)。参与交易的会员至少提前1-2个工作日(16点前)向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交易协调中心汇入保证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00000717808170P),确保有足额的保证金进行交易。如遇问题,请致电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交易协调中心或注册地省级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收款单位名称: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交易协调中心
1.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直门支行
账号:35150188000132701
2.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号:20399990010100000284441
3.开户银行:浙商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账号:1000000010120100776238
4、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门支行
账号:32230188000888888
五、交易方式
为落实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避免交易人员现场聚集,本次交易活动采取网上公开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对委托标的依次按交易节进行交易,鼓励会员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官网登录国家粮食交易平台参与交易,对确有需要到省级粮食交易中心现场进行交易的,需遵守当地政府的疫情防控要求。会员下单交易前,应充分了解交货地点所在地区的疫情防控政策。
六、交割、验收与结算
(一)本次竞价专场成交合同的履约时间为:自成交之日起计算合同履约入库时间,入库期90天(自然日),卖方在成交后,中标单笔合同的,须于9月10日前发出货物不少于3000吨,10月10日前发出货物不少于9000吨,11月10日前发运完毕所有货物。中标多笔合同的分别按单笔合同要求独立计算每笔合同发运量,卖方要在入库期内均衡发货,逾期未达到发货要求的视为违约,具体以清单中对应期限为准。
卖方向买方开具增值税发票视为合同履约内容,双方因开具增值税发票需延长履约时间的,履约时间可适当延长。
(二)结算方式
合同成交后,卖方应及时发货并联系买方组织入库,买方对卖方送达的粮食分批次进行验收,原则上单个批次不超过600吨。买方在对卖方送到的粮食检验合格入库后,双方按照入库进度可分批签订《入库通知单》及《验收确认单》,交易中心根据《验收确认单》分批结算,累计结算95%。待买方收到卖方开具的足额增值税发票,并提交相关发票影像证明,视为买卖双方完成合同履约且无异议,交易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按相关证明办理剩余5%货款结算。
(三)卖方预交保证金待交割完毕后一次性释放。
七、其他
(一)本次交易免收交易手续费。
(二)买卖双方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参与交易,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确保自身交易行为合法合规。
(三)《粮食竞价采购交易规则》《交易授权书》《会员权利与义务确认书》以及本次交易拟签署的《粮食竞价交易购销合同》等有关资料见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官网。
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