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易安排
时间 |
品种 |
数量(万吨) |
标的分布 |
1月8日 |
国家临时存储 食用油 |
6.78 |
2009年:河南(0.25) 2010年:江苏(0.04)、河南(0.96)、 湖北(5)、湖南(0.53) 注:河南粮食(含油)交易由河南物流承担。 |
具体交易的品种和数量如有变化,以即时公告及交易清单为准。交易清单等相关资料详见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网站。
二、参加交易会的资格
买方为依法注册或具有经营资格的国内粮油贸易、加工(用粮)、饲料生产企业(经营者)。应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建立粮食统计台账,履行报送粮食流通统计报表义务。国家临时存储粮食和最低收购价粮食储存库点(包括承贷库和实际储存库点)不允许直接或间接购买本库储存的粮食。中央储备粮直属库(企业)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竞买,也不得安排其监管的地方承储库点之间互相购买。
三、交易方式
此次交易活动采取现场和网上的方式同时进行。远程交易会员可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网站,自行选择电信或联通入口登录全国粮食统一竞价交易系统交易,也可到就近的省级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现场交易。
四、履约保证金及交易保证金
国家临时存储食用油保证金为550元/吨(履约保证金500元/吨、交易保证金50元/吨)。
买方须在竞价交易会前,根据所需竞价交易的粮食(油)数量,向国家粮食局粮食交易协调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预交相应数额的交易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并确认到账。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营业部
户 名:国家粮食局粮食交易协调中心
账 号:20399990010100000284441
五、其它事宜
《交易授权书》《粮食竞价交易购销合同》《会员权利与义务确认书》等有关资料见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网站。
国家粮食局粮食交易协调中心
201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