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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20日国家政策性粮食竞价销售及挂牌销售交易会公告
发布时间:2014-06-16     作者:admin      浏览量:196       来源:      分享到:

     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定于2014年6月16日-20日在安徽粮食批发交易市场及相关联网市场举行国家政策性粮食竞价销售及挂牌销售交易会,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安排

时 间

销售方式

品 种

数量
(万吨)

标的分布

星期一
(6月16日)

挂牌销售

国家政策性粳稻
(东北粳稻)

166.45

吉林(35.51)、黑龙江(130.94)

竞价销售

133.1

辽宁(27.4)、吉林(25.7)、黑龙江(80)

星期二
(6月17日)

竞价销售

国家临时存储小麦

23.44

山西(0.36)、江苏(6.78)、安徽(7.9)、湖北(8.4)

竞价销售

国家临时存储大豆

35.45

内蒙古(8.45)、黑龙江(27)

星期三、四
(6月18日、19日)

竞价销售

国家临时存储玉米

500.15

河北(0.6)、江西(37)、湖南(12)、内蒙古(65)、辽宁(35)、吉林(150)、黑龙江(200.55)

星期五
(6月20日)

竞价销售

真菌毒素超标小麦

50

安徽(29)、湖北(6.5)、河南(14.5)注:河南真菌毒素超标小麦在郑州市场交易

竞价销售

国家临时存储稻谷

100

江苏(20)、江西(64)、湖南(16)



        具体交易的品种和数量如有变化,以即时公告及清单为准。交易清单等相关资料详见www.cereal.com.cn/agwt 、 www.hfgtc.comwww.grainmarket.com.cn网站。

        二、参加交易会的资格

        参加国家政策性粳稻(东北粳稻)、临储大豆、临储玉米交易的买受人为自愿报名参加的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的企业(经营者),必须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建立了粮食统计台账,履行向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粮油流通统计报表的义务。买受人竞买国家政策性粮食涉及货款,必须由买受人直接支付,不得由其他企业或个人垫付、代付。对符合农业发展银行贷款条件的竞买企业,农业发展银行可给予信贷资金支持。国家临时存储粮食存储库点(包括负责贷款的承储库和实际储存库点)不允许直接或间接购买本库储存的粮食。中央储备粮直属库(企业)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竞买,也不得安排其监管的地方承储库点之间互相购买。

       参加国家临时存储小麦竞价交易会的买受人为自愿报名参加的国内面粉加工企业(具体名单和日处理小麦能力以国家粮食局粮油加工业统计年报为依据;对新投产的面粉加工企业,由所在地区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出具新投产和加工产能等相关材料证明,并报国家粮食局复核)。同一买受人每次购买小麦的数量不得超过本企业30天的加工用量(即日处理小麦能力乘以30天),30天累计购买量不得超过45天加工用量(即日处理小麦能力乘以45天)。买受人所竞买的小麦要尽快运回本企业加工成面粉并及时投放市场,保证合同到期日后30天内全部投放完毕,以增加市场供应量。买受人竞买国家政策性粮食涉及货款,必须由买受人直接支付,不得由其他企业或个人垫付、代付。对符合农业发展银行贷款条件的竞买企业,农业发展银行可给予信贷资金支持。国家临时存储粮食存储库点(包括负责贷款的承储库和实际储存库点)不允许直接或间接购买本库储存的粮食。中央储备粮直属库(企业)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竞买,也不得安排其监管的地方承储库点之间互相购买。     


        参加真菌毒素超标小麦竞价交易会的买受人为有关省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关于真菌毒素超标小麦销售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粮调〔201439号)推荐确定的饲料加工企业和工业酒精、燃料乙醇加工企业,前期参与国家政策性玉米和不完善粒超标小麦竞价销售违规的企业,一律不得参加真菌毒素超标小麦竞买,具体名单见《国家临时存储粮食竞价销售交易会公告》。交易市场应在网站显著位置将各省推荐的具有购买资格的企业信息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企业名称、企业类型(饲料加工企业、工业酒精加工企业、燃料乙醇加工企业)、日处理原粮能力等信息。买受人竞买国家政策性粮食涉及货款,必须由买受人直接支付,不得由其他企业或个人垫付、代付。对符合农业发展银行贷款条件的竞买企业,农业发展银行可给予信贷资金支持。
        该批粮食严禁用作食品原料,其中:呕吐毒素检测值小于或等于5000μg/kg的小麦仅限用作加工生产牛、家禽饲料或工业酒精、燃料乙醇;呕吐毒素检测值大于5000μg/kg的小麦仅限用作加工生产工业酒精和燃料乙醇。买受人必须签署承诺书,承诺所购买真菌毒素超标小麦仅限于本企业加工生产,不转卖倒卖,不在其他企业(单位)代储、代加工,不改变用途,不加工成口粮销售。购买真菌毒素超标小麦后,要及时向购销双方所在地县级粮食、农业部门报告购买、运输、加工、使用情况,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全程监督检查,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购买企业承担一切责任。饲料加工企业必须承诺购买的真菌毒素超标小麦仅用于生产牛、家禽饲料,并符合饲料卫生标准(GB13078.3-2007)和饲料安全相关规定。工业酒精、燃料乙醇企业必须承诺加工后酒糟等副产物呕吐毒素检测值大于5000μg/kg的,不得用作饲料或加工饲料,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加工后酒糟等副产物呕吐毒素检测值小于或等于5000μg/kg的,如用作饲料或加工饲料,必须符合饲料卫生标准(GB13078.3-2007)和饲料安全相关规定。
        买受人要按照规定的区域进行购买,其中:饲料加工企业仅限在本省范围内购买;工业酒精、燃料乙醇加工企业可跨省购买,并需先到粮食所在省粮食局备案。同一买受人每次购买小麦的数量不得超过本企业30天的加工用量(即日处理原粮能力乘以30天),30天内累计购买的数量不得超过两个月(60天)的加工用量。买受人应单独运输、储存真菌毒素超标小麦,防止污染可用于食品原料的粮食。

 

         三、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有效期内的工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粮食收购许可证、生产许可证;
        3.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经办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交易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买卖双方参加交易会时,务必携带单位公章(或合同章)。

        四、报到时间

        报到时间为该品种的交易日前。

        五、交易市场

         原则上安徽省的粮食在安徽批发市场交易;其他省的粮食在当地相关批发市场交易,也可自行选择市场交易。

       六、履约保证金及交易保证金

       国家政策性粳稻(东北粳稻)、小麦、临储玉米、真菌毒素超标小麦保证金为110元/吨(交易保证金10元/吨和履约保证金100元/吨); 国家临时存储大豆保证金为220元/吨(交易保证金20元/吨和履约保证金200元/吨)。
        买卖双方必须在交易日前将保证金交纳至市场指定银行账户,以取得参加本次竞价销售交易资格。

        七、竞价销售交易方式及挂牌时间

        此次交易方式为现场计算机和网上竞价;挂牌交易时间为8:30-16:00。

        八、交易会的详细情况以纸质资料为准

        交易规则、交易授权书等有关资料见“合肥国家粮食交易中心www.hfgtc.com”网站。


             合肥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安徽粮食批发交易市场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