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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2024年10月12日阜南优质粮食帮扶交易专场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09     作者:      浏览量:549       来源: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分享到:

为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帮助我局定点帮扶的安徽省阜南县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造粮食产业助力乡村振兴“阜南样板”,粮食交易协调中心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开设“阜南优质粮食帮扶交易专场”,拟于2024年1012日10:00组织线上交易。请会员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官网(www.grainmarket.com.cn)“用户中心”,登录国家粮食交易平台,在专场列表中选择“阜南优质粮食帮扶交易专场”参与交易。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重点提示内容详见加粗字体部分):

交易品种数量

2023年产晚籼稻谷,交易数量3273.309,具体标的信息参考交易清单。

二、交易资格

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注册并已通过年审的各类会员企业可以参与交易。非国家粮食交易平台会员的单位,可以联系所在地省级粮食交易中心办理会员登记注册手续。

三、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活动采取网上公开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对委托标的依次按交易节进行交

易,建议会员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官网登录国家粮食交易平台参与交易,也可就近到省级粮食交易中心现场交易。

四、质量与看样

具体粮食质量指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水分、杂质等与规定有差异的,由买卖双方协商执行

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须通过国家粮食交易平台客户端开具《竞价销售粮油看样单》,提前实地查看粮食实物质量、路况、出库条件等,自主确定是否购买,并承担竞买后相应的责任和市场风险。卖方库点应如实告知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实际库点周边的道路状况及车辆载重要求等情况。成交粮食出库过程中产生的质量纠纷,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

五、手续费及保证金

本次交易会为公益性专场,不收取买卖双方手续费。底价:2560元/吨,仓口汽车板交货,出库费0元/吨。本次交易会保证金标准为买卖双方各60元/吨,买方预交的保证金不转作货款,交割完毕后一次性释放。若买方或卖方出现《贸易粮交易细则》或《阜南优质粮食帮扶交易专场合同》规定的违约行为,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将扣缴违约方在对应合同项下的全部保证金并划转给守约方。

六、付款及提货期限

本次交易活动由买卖双方通过国家粮食交易平台进行市场化交易,参与交易的会员应关注市场价格波动,理性参与交易,至少提前1-2个工作日(16点前)向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交易协调中心汇入保证金(统一社会信用码:12100000717808170P),确保有足额的保证金进行交易。成交后保证金按照《民法典》定金的原则处理,双方按签订的《阜南优质粮食帮扶交易专场合同》承担相关风险,提前做好资金筹措,及时汇入货款,并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明确用于具体合同的结算。汇款时务必使用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注册时关联的绑定账户,否则资金不能实时到账。汇款后应及时登录国家粮食交易平台客户端查询资金到账情况。如遇问题,请致电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交易协调中心或注册地省级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收款单位名称: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交易协调中心

1、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直门支行

账号:35150188000132701

2、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号:20399990010100000284441

3、开户银行:浙商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账号:1000000010120100776238

4、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门支行

账号:32230188000888888

付款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19日(含当日),交割提货期为2024年10月31含当日

七、其它

(一)参加交易的会员必须遵守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发布的《贸易粮交易细则》和当期交易公告要求。

(二)《阜南优质粮食帮扶交易专场合同》《会员权利与义务确认书》等有关资料见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网站。

看样联系人:李咏 15905692253

 

                               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2024年109   


附件:交易清单

阜南优质粮食帮扶专场交易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