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

首页 > 交易发布 > 交易公告
【公告】2026年7月7日15:00第1节旬邑县级储备小麦竞价采购专场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03     作者:      浏览量:172       来源:      分享到:

   经有关部门批准,受下方委托单位委托,西安国家粮食交易中心通过国家粮食交易平台,组织开展本次陕西省地方储备粮食竞价交易活动,请各交易会员访问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官网(www.grainmarket.com.cn),首页交易陕西市场,进入下方对应专场参与交易,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交易内容:

专场名称

陕西省储备粮竞价采购交易专场

交易时间

2026年7月7日(星期二)15:00

交易节

第 1 节

交易模式

竞价采购

交易方式

互联网远程

委托单位

旬邑县城关粮站

粮食性质

县级储备

交易品种

小麦

粮食数量

1658.42吨

生产年份

2026年

      

三等

      

陕西

价格类型

目的地库内仓交价

联 系 人

郭斌

联系电话

13992045378

委托方要求:

1、入库品质要求:本次采购粮食为2026年陕西产新小麦,仅限当年正常收割、自然晾晒小麦,严禁雨后小麦、烘干小麦入库。全程严禁掺混陈粮、虫粮、转圈粮及各类不合格粮食。所有入库小麦质量指标、卫生指标、储存品质指标必须全部达标,任意单项指标不合格一律拒收。质量指标:容重:≥760g/L;水分:≤12.5%;杂质:≤1.0%,其中矿物质≤0.5%;不完善粒:总量≤8%,其中生芽粒(含萌动粒)≤3%;感官指标:无活虫、无霉变、无异味,色泽、气味正常。食品安全卫生指标: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700μg/kg;玉米赤霉烯酮:≤45μg/kg。以上毒素指标任意一项超标,整批拒收。储存品质指标:面积吸水量:≥180;品尝分值:≥70分。

2、入库方式及作业要求:供货方须按交易约定将小麦送货至委托方指定承储库点。首车粮食必须随车附带具备合法资质第三方质检机构出具的完整检验报告,检验结果须完全符合本次采购质量、储存品质及食品安全标准,无合格报告不予入库。粮食到库后,经采购方初检合格,方可在库区内统一进行过筛清杂作业。入库结算数量以 清杂后实际过磅数量为准,最终交货计量以采购方库点地磅数据为 唯一结算依据。入库过程中产生的杂质、筛下物及不合格粮食,由供货方负责及时清运离场,不得滞留库区、不得影响整体入库进度。本次竞 价成交价格为入库包干综合单价,包含货物运输、到场装卸、过筛清理、设备使用、电费、粮面平整、场地清理等入库全过程所有费用,采 购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供货方参与竞价即视为己充分知晓本次入库流程、作业标准及管理要求,竞价成功后须严格遵照采购方入库规范执行,不得擅自变更作业方式。

3、运输管理要求:所有承运车辆及运输作业须严格执行《原粮运输减损技术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承运载具须干净、密闭、无污染源、经过规范防护处理,满足原粮安全运输条件,杜绝运输途中污染、撒漏、受潮、霉变及人为损耗。

4、验收标准及不合格处理:整批小麦入库完毕后,由采购方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质检机构进行抽样检测,以第三方检测结果作为最终验收依据。所有质量、卫生、储存品质指标全部符合本次采购标准,视为验收合格,若抽检指标任意一项未达到采购标准,视为整批货物验收不合格,采购方不予结算任何货款。供货方须在十个自然日内无条件将全部己入库小麦自行清运出库,由此产生的运输、装卸、仓储、整改等一切费用及损失均由供货方自行承担,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货款结算方式:供货方全部供货完成且整批粮食验收合格后,由供货方向委托方开具合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委托方收到合规发票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额货款支付。

6、其他说明:本要求为2026年小麦轮换入库刚性标准,所有条款为入库验收、计量结算、履约考核的依据,供货方自愿遵照执行,一经竞价成交即视为完全认可本全部条款。

二、交易清单及合同模板

点击下载清单附件:

0707旬邑小麦采购清单公告.xlsx

陕西省储备粮竞价交易合同模板(点击查看)

三、交易介绍及重点提示:

专场开启:交易活动采取互联网远程公开竞价交易方式进行。交易专场在公告约定交易时间到达前开启,意向会员通过互联网登录国家粮食交易平台,找到相应专场进入并等待交易开始。

竞价进行及成交:交易开始后系统将按照交易节逐项显示待应价标的及起始价格,小麦、玉米、稻谷、小麦粉、大米交易单次竞价增减幅度为10元/吨,食用油交易单次竞价增减价幅度为50元/吨;交易节单节时长为2分钟,节间休整为5秒,应价倒计时开始和竞价顺延均为30秒,应价成功即为成交,视同签订正式交易合同,具有不可更改性,交易结束后关闭相应专场。

提示1:请务必在交易前仔细查阅标的信息和公告内容,在交易过程中反复核对标的信息,避免因错误应价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提示2:参与方应须保证出库粮食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用作储备粮食的轮入;入库粮食应须符合国家粮食质量安全的相关要求,严禁涉及危害粮食安全和食品安全等行为,严禁涉及以陈顶新、以次充好、掺杂使假、“转圈粮”等违规违法行为,违反将移交有关部门进行严肃追责。

四、交易资金

保证金: 小麦、玉米、稻谷、小麦粉、大米110元/吨(交易保证金10元/吨,履约保证金100元/吨),食用油550元/吨(交易保证金50元/吨,履约保证金500元/吨)。

销售交易合同中买方预交的保证金按规定扣除手续费后可冲抵货款,采购交易合同中卖方保证金在合同全部履约完毕之后方可申请清退(扣除手续费)。

操作提示:交易会员至少提前半个工作日(上午11:00前,下午17:00前)将保证金足额汇入下方西安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帐户,并提前登录国家粮食交易平台,在用户中心查询资金到账情况,待专场开启后首次进入相应专场时,在系统弹窗中点击转入,确认将资金转入。

手续费:西安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按照合同成交金额的0.08%分别向买卖双方收取交易手续费,从双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货款)中扣除。

货款:交易成交之后,买方须在合同付款期内将全额货款一次或分批汇入下方银行账户,同时完成出(入)库通知单的系统提报。

资金交付账户:转账请使用系统绑定的对公银行账户。

**************货款及保证金转入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行:浙商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

户名:西安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账号:7910000010120100374770

五、交易资格:

参加线上竞价交易须为国家粮食交易平台会员并经年审(会员须为具有工商营业执照的国内粮油经营、生产企业、农业合作社及个体商户等)。

要求:参加交易需交付足额的保证金,同时不得违规借用其他企业资质参与交易,也不得违规代其他企业交易。

提示:会员可以在用户中心首页点击资格检查提前查看是否具有对应专场的交易资格。

六、    质量、看样与纠纷处理:

具体粮食质量指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需提前实地查看粮食实物质量和路况、出(入)库条件等,自主确定是否交易,并承担成交后相应的责任和市场风险。委托方承储库点应如实告知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实际承储库点周边的道路状况及车辆载重要求等情况。

出(入)库数量以承储库计量衡器为准,买方与卖方对出(入)库粮食的数量、质量等有异议出现商务纠纷的,应停止(出)入库,双方协商解决,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由双方共同取样复检,检验费用由过错方承担;协商不成的,3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西安国家粮食交易中心调解。入库时,不合格的粮食买方可以拒收,同时卖方应立即将不合格的粮食运出粮库,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

七、合同签订、交割、验收与结算

(一)成交双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登录交易平台,在用户中心-我的合同-待签订中签订《粮食购销合同》。

(二)交易合同履约起始时间为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付款期30天,出(入)库期60天(日历天)。同一买方在同一库点、同一批次购买粮食数量在2000吨(含)以上的,或在每年除夕(正月初一前一天)前45天内成交的粮食,付款期、出(入)库期可延长15天。如遇特殊情况,上述时限将以本公告第一条约定时限为准。

交割验收:所有合同的交割验收手续须在合同履约期内完成,西安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将在验收手续审核通过的2个工作日内完成货款的结算。

八、    其它:

交易所有未尽事宜须严格按照《陕西省储备粮竞价销售交易规则》和《陕西省储备粮竞价采购交易规则》执行,交易清单和《陕西省储备粮竞价交易购销合同》等交易文件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交易会员须一并查看,参与即视作承认并须切实履行。

温馨提示1.因各地存在网络延时的可能,建议客户不要在倒计时的最后时刻点击报价,以免造成无效应价。2.市场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九、    联系方式:

地  址:西安市北二环东段366号陕西粮食大厦16层

        交易部:029-82552830/8212;财务部:029-82559809